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調動全市職工參加技能競賽的積極性,完善高技能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威發〔2018〕18號)、《山東省總工會關于表揚我省參加第六屆全國職工職業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和教練團隊的通報》(魯會〔2018〕8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范圍
(一)在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月活動市級決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參賽選手、單位。
(二)在市總工會推薦參加的省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獎勵名次的選手、教練團隊。
第三條 獎項設置
(一)個人獎: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月活動市級決賽各工種分別設個人獎6名,頒發證書,發放獎金。其中,總分前三名選手分別給予5000元(含威海市金牌職工獎金)、3000元、2000元的獎勵;第4—6名的選手,每人給予1000元的獎勵。對工會推薦參加省級以上技能競賽的獲獎選手,發放對等大賽獎勵的資金獎勵。
(二)團體獎: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月活動市級決賽設置團體獎和優秀組織單位,頒發獎牌。其中,團體獎3個,授予團體總分1——3名的區市或單位;優秀組織單位10個,授予團體總分第4——13名的區市或單位;對競賽組織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院校(單位)可授予優秀組織單位,不占表彰名額。
團體總分計分方法:各工種選手按照名次得分總和。其中,第1——6名依次計10——5分,第7——10分各計4分,其他參賽選手各計1分。總分相同者,依次按照選手名次人數多少排名。
(三)教練團隊獎:對工會推薦參加省級以上技能競賽,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的教練團隊,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6000元。
第四條 激勵政策
(一)對在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月活動市級決賽中取得各工種第一名的選手,由市總工會授予“威海市金牌職工”稱號,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參加“威海市技術能手”評選;參賽選手競賽理論和實操成績均合格者,參賽工種在國家職業標準目錄內且具有國家職業資格標準的,申報人社局晉升高級工職業資格,已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的,晉升技師職業資格,發給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各級工會可對在各級技能競賽中獲獎的選手給予適當獎金獎勵,具體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第五條 附則
本辦法由威海市總工會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